信息大綱
證道:相信坐在神右邊的人子(03/18/2018)
經文:路加福音(Luke) 22:66-23:25
金句:從今以後,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。(路22:69)
大綱:
一、耶穌是統管萬有的人子
二、耶穌是無罪受苦的人子
小組、家庭討論問題:(建議)
1. 分享一個被冤枉或冤枉人的經歷。為什麼會被冤枉、冤枉人?過程中,內心有何感受?結果如何?從這經驗學到什麼人生功課?
2. 分享這次主日信息中,最深刻的心得是什麼?坐在神右邊的人子耶穌,祂擁有什麼權柄?人們為什麼不接受耶穌是基督、神的兒子?如果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你的生活會有什麼不同?
3. 耶穌是主宰萬有的人子,也是無罪代替罪人而死的人子。你願意如何為這樣的耶穌做見證?願意讓祂開始掌管你生活中的哪些部份?請跟小組或家裡的人分享,互相激勵將生命的主權交託給那坐在神右邊的人子耶穌。
牧場短語:
查不出什麼罪來
經文: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:「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。」(路23:4 )
今天證道的經文中,羅馬巡撫彼拉多三次聲明,他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(路23:4, 14-15, 22)。雖然彼拉多的意思是,他查不出耶穌有什麼叛亂、危害羅馬政府的罪,然而作者路加為什麼要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強調耶穌沒有罪?此外,這個宣判對今日的我們又有什麼意義?
首先,從整個路加文學來看,路加刻意只收錄耶穌受審的四個片段,來跟之後保羅受審的過程做為平行的對照:(1)耶穌/保羅被猶太公會審問(路22:66-71;徒23:1-10);(2)耶穌/保羅被羅馬官員審問(路23:1-5;徒24:1-23);(3)耶穌/保羅被希律審問(路23:6-12;徒26:1-32);(4)耶穌/保羅由羅馬官員最終判決(路23:13-25;徒26:30-27:1)。這樣平行的對照顯示出,使徒雖與耶穌同樣遭受迫害與誣告,神的公義終必透過耶穌的復活(路24:1-12),以及保羅在風暴及海島上的獲救(徒27:1-44;28:1-10),得以彰顯。
此外,猶太領袖在彼拉多面前指控耶穌「誘惑國民,禁止納稅給凱撒,並說自己是基督,是王」(路23:1-2;參23:14)。而彼拉多接下來僅就第三項罪名「自稱為基督、王」來審問耶穌: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?」(23:3),足見連他這位羅馬官員都清楚,前兩項罪名根本不成立,完全不需要進行審問。相反的,路加透過彼拉多三次宣判耶穌無罪,而百姓卻仍三次高喊要求判耶穌死罪、將祂釘十字架(23:18,31,23),來暗諷真正「誘惑國民」的不是耶穌,而是那些猶太公會領袖。馬可及馬太的記載都應證了這一點:「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,求釋放巴拉巴,除滅耶穌。」(太27:20;參可15:11)
這一方面凸顯耶穌與使徒的無辜受難,連非猶太人的羅馬官員都查不出罪來;另方面直指猶太領袖的嫉妒和百姓的無知,他們才是流無辜之人血的「罪人」(路24:7;徒2:23)!尤有甚者,他們敢於要求彼拉多將無罪的耶穌定死罪,是因為他們全然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(徒22:67-68),顯出他們最大的罪是「不信」!
親愛的朋友,如果是你在彼拉多的手下受審,你是否有把握他查不出什麼罪來?讓這位無罪卻為你受死的耶穌,來背負你的一切過錯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是使徒保羅,是否願意堅定為耶穌做見證,即便受苦、被告,仍不改初衷,深信神的公義必然彰顯、得勝?讓我們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,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,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(來12: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