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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大綱

證道:傳福音人人有份(1/5/2020

經文:帖撒羅尼迦前書1:4-8; 哥林多前書15:1-4

金句: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,不獨在乎言語,也在乎權能和聖靈,並充足的信心…並且你們在大難之中,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,領受真道就效法我們,也效法了主;甚至你們作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。因為主的道從你們那裡已經傳揚出來。(帖前1:5-8

大綱:

一、傳福音是門徒的記號   

二、傳福音是跟失喪的人分享福音

三、福音是耶穌成就神的救恩計畫

小組、家庭討論問題

1. 分享一個跟人分享好消息的經歷。為什麼跟那個人分享?如何分享?對方如何回應?這經驗如何提醒我們與人分享福音的重要性?

2. 分享這次主日信息中,最深刻的心得是什麼?我們為什麼要傳福音?什麼是傳福音?什麼是福音?

3. 身為耶穌的門徒,就要去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。你今年打算向誰分享福音?可以邀請誰跟你一起去傳福音?請跟小組或家裡的人彼此激勵,一同成為傳福音的門徒。 

牧場短語:

不傳福音,便有禍了!

經文: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(林前9:16

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論述了自己作使徒、靠福音養生的權柄(9:1-12a),旋即聲明放棄這樣的權柄,免得福音受到妨礙(9:12b-23)。然而,保羅如此清高以明志,似乎違背了耶穌差派七十門徒去傳福音時的吩咐:是不得已的;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 」(林前9:16)此處,保羅究竟想表達什麼?這對今日的基督徒又有什麼提醒?

首先,當時哥林多人十分風靡「名嘴」,願意花大把鈔票將這些名嘴「包養」在家裡只為了能常聽到他們的演說。保羅明言自己「寧可死」也不願被當作名嘴對待,因為他傳福音若是為了豐厚的金錢報酬,就使他「所誇的落了空 」(9:15)。同樣的,他傳福音若是被迫的,他也「沒有可誇的 」(9:16)。

換句話說,保羅甘心承擔神所託付傳福音的「責任 」(9:17),卻情願放棄傳福音得錢財供應的「權柄 」(9:18);保羅在傳福音的「責任 」上,義無反顧不為自己的利益考量、選擇,在傳福音的「權利 」上,卻選擇把自己當作眾人的奴僕,叫人不花錢得福音,「為要多得人 」(9:19)。   

對比那些被包養在富人家、專為少數人演說的名嘴,保羅情願親手做工養活自己,不靠福音養生,好讓更多人可以白白聽到他傳講的福音。明顯的,保羅傳福音的動機與態度體現了福音的本質,不是「 利己」而是「益人 」,不是「誇己 」而是「榮神 」!這也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多次強調的(6:18-7:58:1-1310:31-3312:4-14:31)。

基督徒傳福音並非為了物質、能壞的獎賞(9:25),而是要「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」(9:23)!讓我們甘心向人傳講福音,為了「益人 」也為了「榮神 」,以免我們落入因追求自己利益而妨礙福音、反被棄絕的「災禍」(9:27)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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